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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水电站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
    发布时间:2017-05-31 14:33:12   来源:本站原创   点击量:
 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水电站
     
      水淹厂房防范工作的通知
     
      国能综函安全[2017]66号
     
    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(能源局),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,大坝安全监察中心,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:
     
      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因暴雨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机电设备故障导致的水电站水淹厂房事件,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,严重威胁水电站的运行和人身安全。2013年7月,四川某水电站因强降雨引发泥石流抬高河床水位,造成洪水翻过防洪墙导致厂房发电机层以下全部被淹;2013年8月,吉林某水电站遭遇强降雨,因洪水冲垮厂区防洪墙导致发电机层以下全部被淹,副厂房进水;2015年11月,广西某水电站由于秋汛引发的洪水破坏机组检修时的尾水闸门,导致厂房被淹;2016年9月,河南某抽水蓄能电站因水轮机顶盖漏水导致地下厂房被淹。
     
      当前,我国已进入汛期,为进一步加强水淹厂房事故的防范,现***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     
      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始终警钟长鸣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高度重视防范水淹厂房工作,按照“安全******、常备不懈、预防为主、全力抢险”的原则,将防范水淹厂房作为年度防洪度汛和安全生产的一项******工作来谋划、部署、检查、落实。
     
      二、落实主体责任,完善责任体系。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,切实履行好防范水淹厂房的主体责任,建立组织严密、层级清晰、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、应急和救援体系,落实******部位、重要设施、关键环节防范水淹厂房责任人和措施。
     
      三、严格运行管理,夯实安全基础。各企业要加强大坝运行安全管理,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,确保大坝运行安全。要加强水电站机电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,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,加大安全投入,确保设备安全稳定,夯实水电站安全基础。
     
      四、强化风险防控,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。各企业要建立防止水淹厂房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,加大巡检力量和频次,细化巡检部位和内容,优化巡检手段和方法,持续组织开展全方位、多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确保不留死角,对排查出的隐患或缺陷要及时落实责任、资金、措施和期限,限期治理整改。
     
     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水电站实际情况,参照《防止水电站水淹厂房安全检查要点》(见附件),做好水电站水淹厂房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。
     
      五、提高应急能力,有效应对处置。各单位要立足于“防大汛、防强台、抢大险、救大灾”,以***恶劣的气象条件、***不利的运行工况、***困难的处置环境来预计水淹厂房事故情景,科学、细致编制预案和处置方案,扎实开展实战性演练。要加强重要时段的值守,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,做好与地方政府防汛指挥机构、气象、国土和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,及早获取汛情灾情预报预警信息,为应急决策和抢险争取时间。
     
    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(能源局),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,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要加强对水电站防止水淹厂房工作的监督检查,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     
      附件:防止水电站水淹厂房安全检查要点
     
      
     
   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
     
      2017年5月26日